光大乌龙指事件仍遍布“硝烟”,而将要面临的相关投资者的索赔,也无疑将光大证券(行情股吧买卖点)推入了另一个“深渊”。这场影响甚广的“乌龙”事件,似乎并没有终结。

  据北京晨报报道,在领到了5.23亿元的巨额罚单后,光大证券昨日复牌,其股价先是直接跌停,随后走势可谓一波三折,最终收于9.21元,跌幅8.54%。

 

  另外,据新京报报道,光大证券在8月16日停牌前报收12.12元,按照341800万股的总股本计算,受累“乌龙指”事件,公司半个月来市值蒸发99.5亿元。

  与此同时,光大证券昨日还公告了两名高管的辞职。

  北京晨报援引光大证券发布的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助理总裁杨赤忠先生、董事会秘书梅键先生的辞职报告。至此,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后,已先后有3位高管引咎辞职。

  此外,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光大证券刚被认定内幕交易,已经有投资者开始索赔,目前福建有30名投资者打算抱团维权,广州也有一名投资者向番禺法院递交诉状。报道援引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介绍表示,“自8月16日以来,已有许多投资者咨询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中的民事索赔问题。”

  而对于目前有股民委托律师维权事件,报道还援引上海一名不便具名的律师透露表示,其实有获赔胜算的投资者并不多,主要集中在2013年8月16日13:00至14:26买入50ETF(行情股吧买卖点)以及180ETF(行情股吧买卖点)的投资者,这期间是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有内幕交易行为的,而上午跟风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后续的卖出是自己所为,与受光大证券影响的因果关系并不成立,因为光大证券后面都没有来得及卖出股票。

  报道还表示,确定赔偿的形式,是不少律师担心的另一个问题:投资者委托律师起诉的方式会推延案件的受理,而成立律师团集团诉讼较好,但时间周期长,建议光大证券成立赔偿基金的方式。“截至目前,光大证券尚没有一个针对‘8·16’事件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说法,”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呼吁称,证监会虽鼓励投资者索赔,但索赔繁琐,不确定性大。

  南方都市报还援引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刘明俊律师分析表示,目前为止,对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三大类典型的证券违法行为,仅有最高法院针对虚假陈述民事索赔问题出台了司法解释。而对于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民事索赔,尚无配套规定。可以推测,在缺乏司法解释或其他配套法规支持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对光大证券提出民事索赔,法院主动突破并作出支持投资者索赔的可能性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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