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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快报》记者近日获悉,国内首例因虚假陈述导致散户起诉“庄家”的索赔案件近日有了新进展。在济南中院经历再次开庭后,原被告双方因为多项观点存在巨大分歧而未达成和解,据悉,案件将择日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至2009年间,山东京博利用其所控制的19个证券账户,动用数亿元资金从二级市场持续买卖国通管业(600444)股票,所持流通股比例先后触及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0%、15%、20%、25%和30%的“红线”,但山东京博均未按法律规定履行报告、信息披露以及要约收购义务。在此期间,山东京博还两次虚假披露持股信息误导投资者:2008年7月11日,山东京博披露其持股比例达到5%,而当时实际持股比例已高达23.92%;2008年9月25日,山东京博披露其持股比例为10.03%,其实际持股比例却高达26.48%。2012年2月,证监会向山东京博及其董事长马韵升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山东京博和马韵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和30万元的罚款
2012年3月,证监会通报了京博控股在收购国通管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至此,投资者才发现,京博控股在收购重组国通管业过程中扮演着极不光彩的角色。在一系列违规操作背后,京博控股在国通管业上的获利空间一度超过3亿元。有分析人士指出,不排除京博控股借收购重组消息拉高国通管业股价,进而出货获利的可能。这种操纵股价的行为,给庄家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给投资者带来不应有的损失。于是,国内首例因虚假陈述导致散户起诉“庄家”案拉开帷幕。
据悉,此次投资者起诉索赔的金额为1155万元,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利息损失等。在经历了法院两轮开庭后,控辩双方始终在被告主体资格、揭露日以及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方面存在激烈交锋和巨大分歧,谁也不能说服谁,双方也无法达成和解。
“现在诉讼方面程序已经结束,进入合议庭合议阶段,目前还无法得知宣判的时间,但能感觉到法院对此的态度非常谨慎。”原告代理律师王智斌表示,“虽然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可参考的案例,但在立法和法理中均有相关依据,我们对胜诉很有信心,后续将会有更多的中小股东通过法律手段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