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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华股份(002240)又一次在业绩披露中出了问题。
昨日,一则整改公告牵扯出威华股份可能涉嫌虚假陈述,尽管在接受成都商报采访时,公司方面举出了多个理由来解释延迟的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威华股份在出现巨额退税收入,并导致业绩重大改变的情况下,并没有第一时间进行披露,造成“不当披露”,属于虚假陈述的范畴。
此外,威华股份高管亲属在敏感时段买入公司股份,获得了账面收益,涉嫌内幕交易。
延迟披露退税收入
2012年2月3日,威华股份修正了业绩预告,原本预计2011年亏损4000万元至4500万元的业绩预告不成立了,公司最新预计2011年盈利500万元至1000万元。由亏转盈的原因是,公司去年第四季度新增增值税退税收入5062万元。
事实上,威华股份早在2011年12月21日至28日期间,公司本部及6家控股子公司就收到了这部分税款,但没有任何有关于此的信息披露。直到最近,威华股份才公告了此事,并进行了业绩预告修正,跟事情发生的时间相比,足足延后了一个月。威华股份发布业绩修正公告后,截至昨日,公司股价上涨幅度超过10%,期间大盘涨幅只有1.39%。
根据相关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视为不当披露,而“不当披露”正是虚假陈述的类型之一。显然,导致公司业绩扭亏的巨额退税收入,属于威华股份应当披露的信息,但公司并未及时披露,而是延后了一个月。
昨日,威华股份董秘办人士告诉记者,公司在收到上述退税之后,没有进行详细计算,也不确定对业绩的影响程度,再加上春节前事务繁忙,就没有进行披露。
高管亲属或涉内幕交易
上述说法显得有些牵强,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这已经构成了虚假陈述,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就在威华股份延迟信披期间,2012年1月10日,公司副总经理鲁晓华配偶赵咏梅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3000股,成交均价4.06元/股。在2月3日威华股份披露业绩预盈的公告后,该股上涨幅度超过10%,而赵咏梅截至昨日的账面浮盈13.3%。
作为高管直系亲属,赵咏梅属于威华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王智斌律师称,根据《内幕交易认定办法》,赵咏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内幕交易,除非其能举证说明自己的买入行为是作为普通股民的判断,而非提前获得内幕信息。
事实上,这是威华股份第二次在业绩披露中出现问题。公司2011年上半年业绩亏损,而就在半年报披露前夕,2011年8月17日,威华股份高管姚文中在窗口期违规卖出公司股份4万股,成交价格8.85元/股,随后威华股份的股价一路下跌,姚文中通过违规交易成功“避损”。在威华股份近期的自查整改中,只要求当事人做书面检讨,不到半年时间,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成都商报记者李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