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7月31日讯 彭勃
进入2012年,天方药业的日子并不好过,继之前被卷入"毒胶囊"事件后,在重组的节骨眼上,又遭遇了投资者的诉讼,而天方药业姗姗来迟的公告非但未能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反而增加了舆论对事件的关注力度。据"新财富舆情监控终端"数据显示,7月27日至7月31日午时,媒体对相关事件的报道和转载数量近200篇。
7月27日,天方药业发布公告,公司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起诉书》,一位名为姜桂英的上海投资者称经财政部检查,天方药业2009年度财务数据存在六大问题:(1)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银行承兑汇票9.35亿元;(2)将公司资金255万元存入员工个人账户;(3)以假发票列支费用79万元;(4)在无发票的情况下,列支销售服务费2978万元;(5)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外单位票据贴息787万元;(6)少缴各项税款131万元。据此,原告姜桂英认为天方药业2009年度年报中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不实,已构成证券法意义上的"虚假陈述",同时影响了投资者证券投资,请求法院判令天方药业赔偿证券投资损失603714.54元。
天方药业在公告中表示,财政部仅是因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南天方药业中药有限公司发生的"公款私存"问题,对河南天方药业中药有限公司罚款3万元,并没有因其他问题对公司作出处罚决定。上述问题影响公司2009年合并利润-378177.17元,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85264.67元的3.6%,不属于重要会计调整事项,因此,公司的2009年度年报中的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不实。同时,天方药业称,对姜桂荣恶意诉讼的行为保留追诉的权利。
针对天方药业的公告,姜桂英的代理律师王智斌于7月30日发布一份长达5页的声明,指出天方药业的公告存在信息披露延迟、披露不完整、隐瞒处罚对象、掩盖财务违规、涉嫌侵犯投资者隐私权、名誉权六方面问题。
而天方药业证券事务代表姜新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此项声明存在咬文嚼字的嫌疑,拒绝承认声明中列出的大部分问题,同时称,若投资者无法理解,只能法庭上见。
截至今日午时,天方药业股价报6.18元,跌幅为0.80%,已经连续四个交易日出现下跌走势。
天方药业的财务问题,投资者与公司方各执一词,孰对孰错暂无定论,然而纵观事件发展始末,天方药业的处理方式显然欠妥。
笔者查阅资料后发现,早在今年5月,就有媒体曝出天方药业因"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起诉的相关事件。据王智斌律师的说法,上述诉讼在今年的5月15日已完成立案,按正常司法流程,上市公司几日后即可收到原告起诉书,而天方药业对此案相关事项的披露时间为7月27日,期间相隔超过两个月,公司公告中并未说明原因,因此,公司已涉嫌信披滞后。
除信息披露的时间较为滞后外,公告中的内容也显然无法令人满意,首先,天方药业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披露了投资者的各项私人信息,其次,公司表示对姜桂荣恶意诉讼的行为保留追诉的权利。这种说法在网络上遭到了舆论的广泛谴责,有法律专业人士在微博中怒斥天方药业的行为,"天方药业公告,在还没开庭的情况下,竟称'本公司对姜桂荣恶意诉讼的行为保留追诉的权利。'请教天方药业,未开庭谁定性恶意诉讼?起诉法律依据充足,即使你们就现在就能确定投资者要败诉,这就算恶意诉讼了?你们欠该投资者一个道歉。"而许多网友也表示,起诉是投资者的权利,请上市公司给予一点尊重。
而在姜桂英方发布声明后,天方药业证券事务代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再次表现出强硬的态度,一句"法庭上见"使得双方矛盾二次激化。据资料显示,近期,天方药业正筹划重组事项,相信在此关键时刻陷入诉讼显然是公司不愿意看到的,然而天方药业两次回应却使得事态进一步恶化。
事已至此,双方的对簿公堂或将不可避免。据姜桂英的代理律师王智斌透露,郑州中院将在9月5日对该案开庭审理,法院最终的裁定结果究竟会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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