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子公司关联交易未及时信披,天神娱乐(002354)昨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指出其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例,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根据监管函内容,2016年1-8月,天神娱乐全资子公司AvazuInc.与DotCUnitedInc.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金额为393.38万元,发生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金额为9447.25万元。DotCUnitedInc.为持有天神娱乐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集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控人石一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天神娱乐的关联人,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但天神娱乐未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及时审议及披露,2016年8月30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对外披露,并于9月19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记者查阅公司2016年中报,发现了上述两笔交易均为 “月度结算”。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1条(三)规定,对于每年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按照上述规定,天神娱乐应该在披露2015年年报前,便对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披露。然而,记者查阅公司公告,并未发现上述披露内容。公司为何未对该内容进行披露?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表示:“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去年刚完成对AvazuInc.的合并,子公司未对上述两笔交易进行及时披露,但在半年报中做了披露,后来又补开了董事会进行审议通过。”

        对此,王智斌律师指出:“刚完成收购并不是免责理由,而深交所规定的及时披露时间为达到披露要求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无权自创披露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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