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江南红箭(000519,SZ)新任董事长陈建华因配偶闫芳平违规买卖江南红箭股票,被深交所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据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监管函显示,闫芳平于2016年8月19日买入江南红箭股票200股,又于2016年10月10日卖出此前买入的200股江南红箭股票。而江南红箭于2016年8月26日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并拟于2016年10月31日披露2016年三季度报告。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认为,闫芳平作为江南红箭董事长陈建华的配偶,在江南红箭定期报告预约披露日期前30日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江南红箭董秘温振祥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述事项为闫芳平的“误操作”所致。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比发现,陈建华被选举为江南红箭新任董事长,并成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时间,与闫芳平违规购买江南红箭股票的时间,仅相差11天。

深交所要求吸取教训

       陈建华作为江南红箭董事长,之所以会被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监管函,不仅是因为闫芳平是其配偶,更是因为其在特殊的时间买卖了江南红箭的股票。

       据深交所发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5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愿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温振祥称,“你看谁买的,(就是)谁操作的。”但并未告知将如何处理闫芳平违规买卖江南红箭股票的获利所得。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分析,董事长和配偶是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可以视为是董事长作为一致行动的一个交易行为。根据《证券法》的要求,闫芳平违反上述规定,违规买卖江南红箭股票的获利所得,将会处以获利所得的1倍到5倍的处罚。

       江南红箭证券事务代表王新华表示,闫芳平是误操作,“对这个事情不熟悉,他(陈建华)的爱人没太在意,本人也没太在意”,实际上闫芳平买卖的股数很少,根本没有其他的企图。

       而据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的监管函显示,要求陈建华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等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陈建华刚才选为董事长

       公开资料显示,8月8日,陈建华当选为江南红箭董事长;8月19日,陈建华配偶闫芳平购买了200股江南红箭股票。这两者之间,仅间隔了11天。

       温振祥虽然告知记者称,闫芳平卖出此前购买股票是因为“误操作”,但是并未回应闫芳平为何会在陈建华当选董事长的11天后,就买入江南红箭的股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江南红箭的相关公告发现,陈建华此前在江南红箭并未担任职务,真正进入江南红箭的时间是在7月22日,成为江南红箭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月8日,经过江南红箭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陈建华正式当选为江南红箭第九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在同一天,原董事长隋建辉以工作变动原因辞职。

       据江南红箭披露的公告,陈建华成为江南红箭非独立董事之前,就已经是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和党委书记,而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3年成为江南红箭的控股股东。据巨潮网资料显示,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江南红箭股份的比例为33.68%。

       王智斌认为,从形式上来看,因为定期报告都是需要董事长签字,所以配偶相对于其他市场主体来说,确实能更早的获得内幕信息来进行了一个交易行为。虽然金额比较小,但是也有内部交易的嫌疑。

       王新华就上述事项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该事件对陈建华在上市公司开展工作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同时,陈建华事后已向江南红箭保证,此类事件不会再次发生,并且向上市公司出具了相关的承诺函,而且提交给了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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