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包、名表、房产、股权 王宝强能拿回多少?
王宝强“婚变”事件的背后,除了种种狗血的对撕和各种疑似“知情”网友蛛丝马迹的“爆料”,也牵扯出巨额财富背后的归属与分割;与此同时,王宝强与马蓉在财产方面如何分割也引发巨大争议,全民掀起了一阵普法风潮。
邓文迪离婚时仅获得默多克不足1%的资产,马蓉疑似出轨却可能分得王宝强半数身家,巨大的反差引发全民热议。
相较于国外众富豪、明星对婚前协议的看重,王宝强离婚事件反射出在保护个人财产、保护公司治理上的法律缺失。尽管目前各方律师对于王宝强财产分割给出了并不一致的意见,但律师们几乎认可王宝强会“大出血”的说法。
王宝强向法院正式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包括9套房屋等财产,细到名包、名表、服装等都划入需分割的财产内;而马蓉则紧接着起诉王宝强,认为王宝强所发微博侵犯名誉。显然,无论这一场仗结果如何,两方都必定“损兵折将”。
投资大师沃伦·巴菲特说过,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投资并不是买入哪种股票,而是选择跟谁结婚。
即使表面上看起来成功逆袭、坐拥过亿资产的人生赢家,照样敌不过婚姻“被出轨”时的狼狈和支离破碎。王宝强“婚变”事件发生后,民众的讨论也迅速上升到了财产分割,但王宝强“婚变”事件从法律层面的较量才刚刚开始。
8月15日,王宝强本人在律师陪同下到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法院的公开资料显示,王宝强要求分割的财产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多家公司股权、出资,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LV、香奈儿、GUCCI、PRADA、迪奥、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据媒体估算,身家总计上亿元。
而马蓉方则于次日(8月16日)起诉王宝强。根据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内容,马蓉称其与王宝强系夫妻关系,8月14日00:21分王宝强在其实名认证个人微博中发布声明。该微博发布后,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基于前述造谣内容,对其进行大肆诋毁、谩骂,甚至连两个年幼的孩子都不放过。
马蓉认为,上述内容对其构成造谣诋毁,系恶意对其进行人身攻击,王宝强所发布的造谣诽谤言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评价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并给其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为维护合法权益,减少因王宝强行为给两个年幼孩子所造成的心理创伤,故诉至法院,要求王宝强停止侵权,立即删除该条微博,并在其个人微博首页置顶赔礼道歉连续不低于30天。
针对法律上的较量,记者邀请数位资深律师,就一些重点问题进行解答。
财产究竟怎么分?
在王宝强的财产分割上,每经影视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记者表示,财产分割有很多方式,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配的,还需要共同承担债务。但是在实际情况下,在很多老百姓的离婚事件上,也会考虑财产来源,如果财产来源严重失衡,完全来源于某一方,并且对方是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有可能不会按照平均分配原则。但如果要证明对方有过错,举证的难度也是比较大的,能不能证明这件事情是对方的过错,要看双方的举证情况。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律师则认为,很多东西需要看证据,什么时候拿的结婚证,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并且很难以收入多寡来对财产分割进行判定,比如一些家庭是男方赚钱,女方带小孩,双方都是有贡献的,一般情况共同财产都是一人一半。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付忠文律师则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内即便一方有不忠行为,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只会酌情照顾无过错方,但倾斜的比例很低,同时法律还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
将服饰、包包列入财产分割清单,合适吗?
刘国华律师认为,每个案子情况都不一样,从王宝强的案子本身情况出发,将这些物品列进来还是有道理的。他们的财物很难像普通家庭,有些可能属于女方的个人物品的衣服、包包,但可能本身这些东西比较贵,如果十个、八个包就上百万,一个表就几十万,那么计入总价值里,这样的考量比较公平。
王宝强是否侵犯马蓉名誉?
王智斌律师认为,王宝强离婚案也存在一些法律风险,问题在于在举证上能不能证明这件事女方有过错,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而王宝强又在微博上公开表态,女方是可以提起诽谤的诉讼要求;但如果出轨事实被认定,但本只是对配偶不忠的事件演变成公众事件,女方受到巨大道德压力,可能存在侵犯名誉的法律风险。从目前马蓉的起诉情况来看,她回避了出轨的问题,因此具体要看起诉书里,马蓉是如何向法院说明起诉理由的。
付忠文律师提到,根据法律规定,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是可以立案的,但立案不代表胜诉。对于是不是侵犯名誉,现在我们看不到证据,王宝强到底有没有证据证明这个行为,并且该证据是否符合“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也不得而知。假设马蓉确有不忠行为,王宝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根据法律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公众人物夫妻之间是否有隐私权?如果公众人物不忠于配偶,配偶一方可否基于配偶权公开曝光?不忠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共利益?从法理上讲“宝马”案中涉及多个权利的冲突问题: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冲突、配偶权与隐私权的冲突。当多个权利发生冲突时,需依据法律的价值进行判断应当优先保护哪个权益更有利于公平、公正。
马蓉起诉是否为拖延离婚时间?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薛洪增称,两个案件是相互独立的,马蓉起诉王宝强对他们的离婚案件不受影响。离婚案件侵害名誉权是否成立,不会成为是否离婚的必要条件。
付忠文律师也表示,马蓉的起诉与王宝强起诉离婚两个案件没有必然的关联性,但对于离婚案件的时间来说,这个过程一般来说是比较长的,除非双方均同意离婚或一方有证据证明符合《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标准,否则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难以准许原告之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生效判决确有错误的,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再审、法院也可主动提起再审、检察院也可进行民事抗诉,但离婚案件中关于离婚判决的条款不可再审,一旦离婚判决生效则婚姻关系具有不可逆性,因此从法院的角度对离婚案件的判决都是偏谨慎的。
原文链接:http://money.163.com/16/0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