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记者牧宇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611.SZ,以下简称“四海股份”)日前遭到了河北省久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久泰”)法定代表人沈英民向中国证监会的实名举报。
沈英民称,已于今年9月向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了四海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慧伟业”)、实际控制人赵伟重大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收到内蒙古证监局的受理通知书。”
据沈英民向记者透露,实名举报的内容主要涉及四海股份存在的股权纠纷、高管任职资格等问题。
大股东股权纠纷
合慧伟业为四海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12.43%的股份。
沈英民的代表律师北京国浩律师杨扬解释称,2013年12月3日,合慧伟业与河北久泰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合慧伟业将其持有的四海股份4000万股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转让予河北久泰。
记者拿到的这份《合作协议》的复印件显示,双方约定的股权转让协议价格为3亿元,在2013年12月5日、12月15日前,河北久泰向合慧伟业分别提供5000万和2亿元借款,待合慧伟业所持四海股份4000万股股份的限售期满后,2.5亿元借款等额折抵股权转让款,转让款余额5000万元由河北久泰于合慧伟业所持四海股份4000万股股份的限售期满后支付。合慧伟业应于河北久泰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3日内,配合河北久泰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包括5000万的转让款余额,目前3亿的的股权转让资金河北久泰已经全额付清。但合慧伟业却违反合同约定,恶意不配合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沈英民的另一位代表律师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文华说。
记者查阅四海股份的公司公告,并没有发现关于此项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显示,合慧伟业所持四海股份的4000万股股权已质押给兴业银行(10.35, 0.02, 0.19%),并因为多项法律纠纷,已被三家法院轮候冻结。
2013年5月22日公司公告称,合慧伟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此后,合慧伟业又因为与河北久泰诉前财产保全案、与董嫣卿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与詹庆辉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分别被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冻结以及轮候冻结其所持有的四海股份4000万股股权。
负债金额巨大高管任职资格存疑
沈英民实名举报认为,四海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赵伟负债金额巨大,不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的任职资格。
四海股份于2014年7月7日公告称,四海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选举赵伟为公司董事长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聘任赵伟为公司总经理。
“2014年6月20日,沈英民向赵伟个人账户汇入500万元借出款。但截至目前,赵伟尚未偿还该项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46条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委派该等人员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该等聘任无效;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该等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刘文华律师说。
刘文华认为,赵伟500万元的负债属于“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依法赵伟不具有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资格,四海股份对其董事、总经理的任命无效,应解除其职位。
从1996年10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至今,四海股份的大股东更迭频繁。年报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历经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内蒙古鑫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时代集团、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合慧伟业已经是四海股份的第五任大股东。
大股东更迭的背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也在不断调整。有媒体报道,上市以来四海股份已经历了四次转型,然而在频繁的转型后公司仍然未能找到合适的主业。9月22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在包头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敕勒川互联数据中心公司,通过投资建立数据中心,公司将调整经营方向,实施战略转型。公告中也对该投资项目进行了风险提示,表示公司首次进入数据中心领域,之前并无行业管理经验,无专业人员储备,未来的持续经营发展存在一定风险。而此次与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商务局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也只为意向性协议。
该信息发布后,市场反应热烈,复牌后四海股份连续两天涨停。但也有来自投资者的不同声音,上述报道援引投资者观点认为,在主业几近瘫痪的情况下,公司以2亿元进军云计算,最终转型的效果仍然有待市场的检验。
公司2014年的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5.30% ,营业利润 -122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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