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和财务总监座位相距不到1米,两人共用一台电话,华星创业财务部主办会计陆沈良轻而易举地得到了该公司的并购重组消息。 

  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2012年7月23日至10月30日,华星创业启动了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珠海远利、上海鑫众和浙江明讯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预案。在这期间,公司董事长程某彦、总经理陈某光、财务总监鲍某、董秘方某英、财务经理陈某荣为内幕消息知情人。

  由于要具体了解收购公司的财务情况,陈某荣开始写尽职调查报告,并多次在办公室用固定电话、手机和QQ等方式与相关公司人员联系,要求其补充提供财务数据。

  这一切都被“有心人”陆沈良看在眼里,因为与陈某荣座位相近,他能够很方便地看到陈的电脑屏幕,且两人共用一台固定电话。

  证监会调查后指出,“陆沈良”账户在特定期间频繁买卖,其友人金刚也在涉嫌交易期间买卖华星创业,两人电话联络时点与涉嫌交易时点的高度吻合,同时,当事人对于交易原因未能作出合理解释。

  证监会认定陆沈良、金刚利用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因此对陆沈良处以3万元罚款;没收金刚违法所得56214元,并处以56214元罚款。(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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