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夏子航○编辑吴正懿
山水文化今日公告称,8月15日,山水文化第一大股东黄国忠收到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发来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黄国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该决定称,8月5日,有关媒体对山水文化相关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报道,山西证监局对此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查,山西证监局认为黄国忠作为山水文化的第一大股东存在两大问题。
第一大问题是,黄国忠作为广西金信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在2013年10月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5月披露的收购报告书中未如实披露广西金信的相关信息。第二大问题是,黄国忠持有的山水文化2000万股股份被法院冻结后,未准确、完整告知上市公司股权冻结的原因。
8月5日,本报与中国证券网联合刊发《山水文化“假面”股东》调查报道,指出黄国忠藏匿的由其控股70%的广西金信存在约10亿元的担保余额,且诉讼不断扩大。此前的6月12日,山水文化首次公告黄国忠全部持股因1500万元担保纠纷遭司法冻结,但直至监管层关注,上市公司未发布更多的涉诉信息。
山水文化在8月13日回应上交所问询时证实,广西金信在柳州银行一家的担保业务涉及为客户担保金额合计约5.8亿元,已代客户向银行承担担保责任累计金额约3.8亿元。据初步统计,已有8笔涉及本息1.2亿元左右担保纠纷已被柳州银行起诉,黄国忠、丁磊承担连带责任。
山西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决定对黄国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山水文化还公告称,8月18日,上证所已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同日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也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意向书。
此外,山水文化大股东债务黑洞引发的蝴蝶效应在逐渐扩散。8月13日,山水文化通过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获悉,因青岛龙力诉黄国忠、丁磊等人涉及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黄国忠持有的2000万股被轮候冻结。青岛龙力是山水文化原债主,2013年12月,为助山水文化“保壳”,黄国忠与青岛龙力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由黄国忠以1.4亿元收购了青岛龙力对山水文化的约1.12亿元债权,黄国忠对山水文化的债权进行了豁免,但上述款项尚未完全支付。去年12月,黄国忠将全部山水文化持股质押给了青岛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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