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周刊》作者沈纪
通鼎光电(002491)于6月3日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计划以11.92元的价格定增964.77万股收购苏州瑞翼信息51%股权,相对收购标的全部权益估值2.26亿元而言,该公司2013年净利润仅仅900余万元,对应收购市盈率高达24倍左右。对于这样一家被高估的企业,瑞翼信息在经营上存在着不少令人担忧之处。
瑞翼信息税制存疑
根据通鼎光电披露的苏州瑞翼信息审计报告及相关数据,该公司的主营业务原先一直是适用于营业税的征税范畴,但自从2012年开始试行营改增后,瑞翼信息在部分地区开始缴纳增值税了,这导致该公司针对其实现的营业收入中部分需要按照3%或5%的营业税率核算缴纳营业税,而余下部分的营业收入需要按照6%的比率缴纳增值税。
令人奇怪的是,相关资料显示瑞翼信息只是一家单一主体的公司,并不存在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惟一的经营地点是其披露的办公地址“吴江市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这意味着作为一家单一的经营主体和纳税主体,不论其具体经营业务实施地点在哪里,向客户方开具发票都是在其注册地完成的,要么采取缴纳增值税,要么沿用营业税,只能选其一,但事实上瑞翼信息却出现了不同的纳税方式,这不很奇怪吗?
涉嫌偷逃社保
根据苏州瑞翼信息披露的财务报告附注相关数据,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包含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项目,在2013年全年发生额高达904.13万元,而同期“社会保险费”项目发生额却仅为97.03万元,后者仅相当于前者的11%左右,这一数值显著低于合理条件下苏州地区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缴纳33%的标准比例。这意味着瑞翼信息很可能存在少缴、漏缴全体员工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涉嫌违反《劳动法》,这为该公司的经营埋下不小的违规风险。
关键问题在于,此举对于瑞翼信息的最终利润结果影响巨大。如前文所述数据,该公司全年工资项目支出高达904.13万元,若按照33%的标准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就对应着该公司承担着298.36万元的社保成本,这相比该公司实际承担的金额多出了201.33万元。也就是说,瑞翼信息通过偷逃社保费缴纳的方式,减少成本、虚增利润201.33万元,相对该公司2013年全年净利润919.89万元而言,仅此一项便占到该公司盈利能力的20%以上。换言之,瑞翼信息的账面盈利中至少有两成以上的份额是通过剥夺其员工合法权益的方式攫取的。
其实,类似涉嫌偷逃社保的问题也存在于通鼎光电本身的财务数据当中,2013年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包含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项目发生额高达16967.51万元,而同期“社会保险费”项目发生额却仅为1562.51万元,尚不足前者的10%,这比瑞翼信息的缴纳比例还要低,真可谓是心有灵犀啊!
通鼎光电多出“三五斗”利润
除拟收购标的财务上存在问题外,通鼎光电自己也有虚增利润之嫌,其发布的2013年年报数据存在令人费解之处。
根据公司披露的数据,通鼎光电在其母公司的合并范围内只包含了5家子公司,2013年母、子公司合计实现净利润21781.67万元。其中,“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通鼎光电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2013年实现超过4千万元净利润,而余下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却乏善可陈。
在正常的财务核算逻辑下,企业集团最终的合并净利润,正是来源于母公司及其旗下的各家子公司,如果剔除了母公司从子公司处获得的投资收益之外,合并净利润应当等同于母子公司净利润的合计金额。就通鼎光电而言,母公司在2013年并未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处获得任何现金分红,因此,也自然不会涉及到投资收益科目的合并抵消,则最终合并净利润与其母子公司净利润合计金额也应当等同。
但事实上,通鼎光电披露的最终合并净利润却高达21982.73万元,与上述该公司母子公司净利润合计金额相比多出200万元以上,这笔离奇多出来的200万元净利润源自何处?这实在令人有些匪夷所思,而这自然使人怀疑这200元净利润是否是“人造”出来的?存在虚增利润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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