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实习记者李琴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酒鬼酒(000799)1亿元被盗事件还未平息,证监会的警示函已来,原因系上述1亿元被盗事件公司迟迟未作披露,涉嫌信披违规。
酒鬼酒今日公告,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该决定书内容为,经查,酒鬼酒全资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公司)于2013年11月29日在中国农业银行(2.34,0.00,0.00%)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华丰支行)开立了户名为“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活期结算账户,于12月9日至12日共计存入1亿元。2014年1月6日,供销公司发现农行华丰支行账户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仅剩1176.03元。
酒鬼酒于2014年1月10日确认该账户中1亿元存款已被他人分三笔非法转走,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司未及时将该重大事项告知董事会秘书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4年1月28日才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予以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发生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的规定。湖南证监会决定对酒鬼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酒鬼酒2013年业绩预亏6800万~7800万元。公司表示,除了受白酒行业进入调整期,当年度营收同比大幅下降外,上述1亿元被盗也是重要原因。对于被盗款项是否追回等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公司并未公布,仅表示该事项正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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