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5月12日晚公告,公司于5月9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提示性公告,泰达股份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违规担保累计发生额为7亿元,其中,5.45亿元为对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1.55亿元为对公司合并范围外第三方的担保;对公司合并范围外第三方的担保余额为0.55亿元。泰达股份曾表示,上述违规担保“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监管函》指出,泰达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9.11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公司作出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泰达股份表示,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要求相关子公司尽快作出整改,要在公司2013年度报告披露日后一个月内解除违规担保,并及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司以本次违规担保整改为契机,已深入开展全系统“担保业务大排查”活动,对系统内各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张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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