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玉学实习生钟子晨)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民俊,在得知公司准备资产优化重组后,告知丈夫并指示表妹操盘买卖该公司股票,违法获利86万余元。

  昨日上午,因涉嫌内幕交易罪,3人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2012年6月23日,博盈投资实际控制人罗某召集公司高层召开非正式会议,会上确定公司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资产优化重组。

  同年7月6日,博盈投资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11月5日,博盈投资复牌并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在上述6月23日至11月5日为内幕信息敏感期,李民俊作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就在信息敏感期内,李民俊将内幕信息告知丈夫,并指示表妹在该公司股票停牌前大量购买,复牌后卖出,获利86万余元。

  博盈投资的股票异常波动,引起了深圳证交所的注意,2013年2月4日,证监会对博盈投资公司进行调查,三人不久后落网。

  检方认为,应以内幕交易罪追究3人的刑事责任。昨日庭审中,3人均表示认罪。

  目前,三人均被取保候审,法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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