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鑫药业日前发布公告称,因此前关联交易披露不实,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将被处以40万元的罚款。至此,沉寂两年的紫鑫药业关联交易丑闻终于尘埃落定,业内人士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记者周可、涂端玉

  紫鑫药业日前发布公告称,针对紫鑫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紫鑫药业改正,给予其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还将对多名本案相关公司负责人员予以警告和累计罚款71万元。

  隐瞒与7家公司的关联交易

  证监会向紫鑫药业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紫鑫药业未在《201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与延边耀宇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延边劲辉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延边欣鑫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通化伟诚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嘉熙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振豪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上述行为已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上市公司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由于相关媒体曝光,该公司曾于2011年8月停牌自查数月。此后该公司于2011年10月发布了自查报告,承认其未对相互关联交易履行必要审批程序,且未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而此次证监会的《调查书》指出,和紫鑫药业此前的自查报告相比,该公司还隐瞒了和上述7家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人参贸易只是托

  事实上,紫鑫药业新批不实的问题早已不新鲜。有业内人士透露,除了关联交易,紫鑫药业还存在虚假库存和内部交易等大量违法行为,出现这种结果也是早晚的事情。

  据了解,2010年,紫鑫药业因涉足人参而创造了骄人的业绩,公司股价也借此一路飙升。2010年,紫鑫药业实现营收6.4亿元,同比增长151%,实现净利1.73亿元,同比暴增184%。2011年上半年,紫鑫药业再掀狂潮,实现营收3.7亿元,净利1.1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6%和325%。

  2011年8月,有相关媒体发布《自导自演上下游客户紫鑫药业炮制惊天骗局》一文对该公司的人参业务提出质疑。

  据悉,紫鑫药业以人参贸易为托,上下游关系错综复杂,紫鑫药业向“延边系”支付参源采购款,“延边系”在收到款项后即可通过各种渠道转至“通化系”,再由“通化系”采购紫鑫药业人参产品,相关款项也再度流入由郭春生掌控的紫鑫药业。由于上、中、下游均为郭氏家族及其相关方所控制,其可以自由调节营收规模乃至盈利大小。在此背景下,紫鑫药业与上述客户在2010年所进行的大量人参买卖交易因涉嫌虚假交易遭证券监管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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