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益民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信息披露义务人,特别是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久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度强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依法合规的重要性,重申将继续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证监会将严肃查处。
然而,尽管监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严打之声言犹在耳,但新华传媒(10.10,-0.30,-2.88%)(600825)、东方明珠(10.55,-0.51,-4.61%)(600832)却公然双双上演了重大信息披露涉嫌严重违规的惊人一幕。
深圳一家拟上市公司高管告诉记者,“东方明珠明明公告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且公开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不筹划任何重大事项,但不到一个星期之后就发布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这是赤裸裸的信披违规。新华传媒则是在控股股东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与相关报业集团整合重大内幕信息已经外泄的情形下敷衍澄清,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已涉嫌未尽其应尽的信息披露诚信义务。”
耐人寻味的是,涉嫌信披违规的东方明珠、新华传媒却怡然自得,就连直接负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监管的上交所至今都不见任何动作。
投资者不禁发问,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上市公司信披违法违规到底是真打还是作秀。
东方明珠:重大事项披露翻云覆雨
此间,由于东方明珠股价在9月27日、9月30日、10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东方明珠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重大事项。与此同时还披露,公司正就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整体试点回购事项进行磋商。相关推进事项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然而,仅仅过了三个交易日,东方明珠便于10月15日发布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10月17日,东方明珠发布《重大事项补充公告暨复牌公告》称,就公司投资建设的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二至四期及五期A块所涉及的房地产及设施主体变更,公司已同时与东华大学等七家协议方签订协议,公司将收回投资及补偿款共计18亿元左右,公司股票于10月17日复牌。复牌当日,东方明珠股价大跌了10.01%。
业内人士分析,松江大学园区研究生公寓房地产及设施主体变更这一重大事项早在前次澄清公告中披露,不属于新的重大事项筹划。但为何公司仍要以筹划重大事项为由发布停牌公告,其中到底有何猫腻?
深圳某券商投行人士透露:“东方明珠发布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很可能真的要搞点儿大动作,受高人指点提醒注意前次澄清公告三个月不筹划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重大事项承诺,最后不得已以研究生公寓房地产主体变更并收到18亿补偿款一事来代替所谓的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
深圳某上市公司董秘告诉记者,“东方明珠要是在深交所上市,刚发完三个月内不筹划重大事项的股价异动公告,随后就发布停牌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而且顺利成行,这在深交所上市公司监管部门那里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本报记者获悉,曾经有一家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在发布了未来三个月不筹划重大事项公告后,突发奇想筹划重大重组、申请停牌,在与深交所上市公司监管部沟通后得到的答复是:停牌公告可以发布,但有个前提是深交所先要对公司进行处罚。最后,该公司摄于监管压力,只得在三个月期满后才重启重大重组。
上述董秘不无羡慕地在电话中对记者讲道,“东方明珠是在沪市上市,也只有在上交所那里才能享受到这种特殊待遇。要是在深交所,随后的那个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根本不可能发出,更别说是顺利停牌了。”
新华传媒:敏感信息披露躲猫猫
10月10日,新华传媒因媒体报道发布澄清公告,称2013年10月9日《上海证券报》刊载了《解放、文新合并获批上海传媒业大整合开启》一文。经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控股股东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回函表示:截至目前,没有接到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与文汇新民报业集团合并获批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