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莉雯○编辑孙放
深交所网站最新信息显示,江苏旷达因披露信息存在错误和遗漏遭到深交所通报批评。
经查明,8月9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股票复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与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旷达电力以9000万元整的价格购买山东力诺持有的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青海力诺2012年度和2013年1月至4月实现净利润分别为-95.79万元和957.07万元。公司在《收购股权的公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差错。实际上,青海力诺2012年度和2013年1月至4月实现的净利润分别应为957.07万元和-95.79万元。
同日,公司披露了青海力诺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其中青海力诺2012年和2013年1月至4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分别引自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青海力诺2012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公司披露的数据不一致,公司在已知数据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下,并未在《收购股权的公告》中对前述情况予以说明。
此外,在披露公告后,公司发现了《收购股权的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错误和遗漏,但未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更正和补充公告,直至2013年10月21日被媒体报道,并导致公司股票停牌,对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介良、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徐秋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131207/0145175592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