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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涉嫌内幕交易

发布时间:2016-11-16 10:19:03|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对于张明芳泄密丽珠集团股权激励,同时丽珠集团股价波动一事,多位律师均表示这有内幕交易的嫌疑。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证券部主任王智斌指出,“分析师提前泄露的信息,造成股价异动,公司才公告停牌,这种利用非公开信息造成股价波动的,肯定涉嫌内幕交易,凡是涉及的人员,都应当受到监管层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说,“卖方研究员泄露公司重大事项,而公司确认有该重大事项,泄露当天对公司股价造成大幅波动,那自然涉嫌内幕交易。”

此外,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日前指出,《证券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根据《刑法》180条规定,泄露内幕信息罪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原文地址: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4-06/10/content_33771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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