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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期减持惹事 多家上市公司被通报批评

发布时间:2016-08-08 10:16:05|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深交所于“五一”前陆续发布了对6家公司的通报批评情况,根据记者梳理,其中5家公司“上榜”都是祸起相关股东、高管的减持。

  最有意思的案例当属神州泰岳。经查明,公司董事齐强因个人财务需要计划减持部分公司股票,在2月17日减持股份前,齐强与公司董秘黄松浪进行了报备,确认可减持后,其遂于17日以每股30.74元的均价减持了500万股,减持金额1.54亿元。

  据查,深交所相关规定指出,上市公司董、监、高管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以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均不得买卖自家公司股票。神州泰岳年报的披露时点是2014年3月18日,故在此前一个月内公司高管不得买卖自家股票,但黄松浪忽视了2月份仅有28天的客观情况,告知齐强2月17日可以减持股份,从而构成违规。

  因违规减持自家公司股票而被通报批评的还包括国星光电董事陈锐添、恒邦股份大股东恒邦集团、超图软件控股股东以及天源迪科第二大股东吴志东等。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140506/0159190084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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