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34岁上市公司董秘在海南溺亡 海滨酒店是否应为“私属海滩”安全事故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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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日,34岁永冠新材董秘杨德波在海南琼海博鳌道纪海景大酒店附近海域游泳溺亡,施救者张子琛亦遇难,10月7日永冠新材发布公告确认并暂由财务总监石理善代行董秘职责。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转载《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报道,并引述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酒店责任问题的法律分析。

报道背景

永冠新材于2021年10月7日晚公告董秘杨德波休假期间意外去世,其出生于1987年,上市前即任董秘,9月28日刚获授6万份股票期权。家属称酒店在预定平台宣称私属海滩,事发前现场无安全提示,涉事酒店为琼海博鳌道纪海景大酒店。琼海市委政法委于10月4日确认张子琛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并表彰。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则表示:“如果事发海滩属于公共区域,不归属酒店管理,酒店自然无责。而如果酒店圈地自用,无论产权如何归属,酒店均应承担相应的注意义务。”王智斌认为,责任认定的重点还是要看(事发海滩)是否属于酒店实际管理的范围。“若属于酒店实际管理,那么酒店应该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这其中就包括设置警示牌、配备必要的救生人员和救生工具、配备必要的急救人员和相关设备等等。如果酒店未尽到基本的注意义务,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决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红星新闻(2021-10-08):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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