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辉丰索赔案一审法院首次宣判 224名投资者将获赔8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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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投资者诉*ST辉丰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在南京中院一审宣判,共涉及230位投资者,224名一审胜诉,赔偿比例约占法定损失70%,判赔合计8719.92万元。该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辉丰股份2018年4月被立案调查,2019年12月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2016-2017年多项定期报告虚增营收成本、环保事项披露不符、高管刑拘临时公告不准确。南京中院经庭前会议和两次开庭作出判决。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介绍,此次审理案件共涉及230位投资者,其中6人申请被驳回,其余224名投资者一审胜诉,赔偿比例约占法定损失的70%;其要求辉丰股份承担原告律师费的主张也得到法院部分支持。凡是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买入并且2018年4月19日当天仍持有*ST辉丰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符合条件者也可参与诉讼索赔,辉丰转债投资者亦可参与。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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