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300311)三季报亏损扩大 索赔时效临近届满
- 202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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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晚间,任子行(300311)发布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营业收入6208.00万元、同比下降27.90%,归母净利润亏损1666.67万元、亏损同比扩大116.45%;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1.91亿元、同比下降2.96%,归母净利润亏损6467.36万元。业绩承压的同时,这家公司因年报虚增营收被处罚后的投资者索赔事项仍在推进,王智斌律师团队持续跟进该案。
三季报亏损扩大,经营层面尚未走出低谷
具体来看,任子行第三季度单季营收6208.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90%;单季归母净利润亏损1666.67万元,亏损幅度同比扩大116.45%。前三季度营收1.91亿元、同比微降2.96%,累计亏损6467.36万元,亏损同比收窄16.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45.7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99%,每股净资产0.92元。经营数据反映,公司主营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业绩修复尚需时间。
年报虚增营收1.12亿元,处罚已落地
往前追溯,任子行于2025年7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公告》显示,2018年起,任子行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中标创新项目,由北京亚鸿负责具体实施;北京亚鸿在项目建设中安排签订无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用作资金通道。
经查明,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任子行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1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合计7328.52万元,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据此,监管部门对任子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景晓军、时任副总经理林飞各被罚250万元,时任财务总监李志强、北京亚鸿时任财务经理马萍各被罚100万元。
公司回应称,已于2023年4月26日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述事项均已整改完成;并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满12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任子行投资者索赔:时效与管辖法院已明确
受上述虚假陈述影响,任子行股票索赔事项已进入司法程序。根据站内案件信息,本案实施日为2021年4月27日,揭露日前一日为2024年8月12日,管辖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2021年4月27日至2024年8月11日期间曾买入任子行股票、并在2024年8月12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需要提醒的是,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6年12月16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距今已不足两个月。从同类案件的处理经验看,证券虚假陈述索赔通常需经法院核定损失、组织调解或开庭审理,赔偿款到账时间取决于个案进展;律师费一般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未获赔则不收取,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任子行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需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4年8月1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8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是否适格还需结合具体交易记录判断,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任子行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6年12月16日,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逾期主张将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问:任子行年报虚增营收的具体情况如何? 答: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1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合计7328.52万元,相关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问:任子行索赔有成功案例吗?能拿到多少赔偿款? 答:目前该案仍在推进,尚无终局结论。同类虚假陈述案件中已有投资者通过判决或调解获赔,但个案结果由法院依法核定,不代表本案必然获赔。
案件要素一览
| 案件要素 | 具体内容 |
|---|---|
| 证券代码 | 300311 |
| 实施日 | 2021年4月27日 |
| 揭露日 | 2024年8月12日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6年12月16日 |
| 管辖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审计意见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 立案调查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