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正式终止上市:9年造假终尝苦果,股民索赔提速
*ST高鸿正式终止上市:9年造假终尝苦果,股民索赔提速
2025年11月11日,*ST高鸿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公告》,明确深交所已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末起停牌,后续将按流程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这一公告为*ST高鸿长达9年的财务造假史画上了“退市”句号,也让此前因股价崩塌深陷亏损且已无法交易的投资者维权迎来关键节点,一场大规模股民索赔行动已进入实质推进阶段。
退市根源
*ST高鸿的退市并非突发,而是监管层对其长期违法违规行为的必然追责。公告显示,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核心依据,是证监会此前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坐实了*ST高鸿“2015年至2023年持续9年财务造假+2020年欺诈发行”的双重重大违法事实。
经证监会核查,*ST高鸿的造假手段呈现“长期化、体系化”特征。2015年至2021年,公司通过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接南京庆亚贸易实际控制人江庆,构建“无真实货物流转”的虚假贸易闭环,供应商与客户均由江庆统一撮合,资金、合同、物流单据仅作形式流转;2018年至2023年,又通过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将造假范围扩展至IT系统、服务器等产品领域。截至核查结束,公司2015-2023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200亿元,其中2020年虚增营收占当期披露额的49.38%,近乎一半营收为“纸面数字”。
更严重的是,*ST高鸿利用虚假财务数据实施欺诈发行。202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申请文件中直接采用2018-2020年虚假财务数据,最终于2021年4月获批并募集资金12.50亿元。证监会认定,该行为已构成《证券法》明令禁止的欺诈发行,叠加长期信息披露违法,公司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此前证监会已对公司处以1.35亿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付景林、财务总监丁明锋等10名责任人处以75万至750万元罚款,付景林、江庆更是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市场崩塌
*ST高鸿的股价崩塌呈现“阶梯式下跌”态势,终止上市公告成为压垮股价的最后一击。早在2024年5月,公司因2021-2023年连续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且2023年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股价彼时从4.23元/股的阶段性高点跌至2.81元/股,跌幅超33%。
2024年8月,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股价进一步下探;2025年4月30日,2024年度审计报告再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股票被叠加“退市风险警示”(*ST),股价跌破2元关口至2.15元/股。8月8日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披露后,市场恐慌情绪集中释放,股价连续多日跌停,至9月末停牌前,收盘价已跌至0.38元/股,较2024年5月4.23元/股的阶段性高点跌幅高达91.02%,市值蒸发超9成。
股票自9月末停牌后,投资者已失去交易退出机会,11月11日终止上市公告的披露,彻底击碎了部分投资者的“复牌翻盘”幻想。“我2024年初以3.8元/股买入10万股,停牌前账面只剩3.8万元,半辈子积蓄几乎亏光。”投资者张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布的持仓截图(截至停牌前)显示,其累计亏损达34.2万元,类似的亏损案例在投资者社群中随处可见。据公司2025年三季报公告数据,截至三季度末,*ST高鸿股东户数仍有8.39万户,这数十万投资者因股票停牌无法止损,如今又面临终止上市的最终结局,陷入“深度套牢+退市清零”的绝境。
维权提速
随着终止上市决定落地,*ST高鸿投资者的索赔维权已进入实质起诉阶段。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团队已开始协助投资者梳理交易记录、准备诉讼材料。
王智斌律师团队认为,2016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高鸿股票,且在2024年4月29日持有的投资者,具备相应的索赔资格,具体索赔条件由法院认定。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交易佣金、印花税及利息等。我们已收到众多投资者的诉讼材料,将在年底前提交法院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ST高鸿的偿债能力成为投资者维权的潜在风险。公告显示,公司目前存在5.2亿元到期未偿还债务,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2025年三季度末净资产为-1.8亿元,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起诉方案需要全面设计,投资者应考虑将相关责任人列为共同被告。
截至目前,*ST高鸿未对投资者索赔事宜作出回应,仅在终止上市公告中表示“向全体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将积极配合监管要求完成后续工作”。*ST高鸿作为近年来“长期财务造假+欺诈发行”退市的典型案例,彰显了监管层“零容忍”的监管态度,也为投资者敲响警钟——需警惕财务数据异常、频繁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同时应增强维权意识,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