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IPO上会前,越疆科技原COO举报公司隐瞒股权争议,公司回应:指控不属实|调查
发布时间:2026-07-17 12:00: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红星新闻就《IPO上会前,越疆科技原COO举报公司隐瞒股权争议,公司回应:指控不属实|调查》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王智斌告诉红星资本局,变更合伙份额本质上是合伙人之间财产权利的转移,必须依据合伙协议约定的程序进行变更,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或符合约定比例的合伙人共同签署决议、协议等文件来确认。企业自身作为载体,不能替代其他合伙人作出处分财产的意思表示,企业单方盖章的函件不能作为份额已发生法律变更的充分依据。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红星新闻(2026-07-17):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