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股东提案权有违公司法且可松可紧? 皖通科技内斗再引监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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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股东内斗中,上市公司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东提案权是否有效引发监管关注。上海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皖通科技股东内斗引发监管关注,争议焦点为股东提案权是否可松可紧。依据公司法,持股比例3%以上股东的提案权是法定权利,上市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加以限制是无效的。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分析,这种争议由来已久,但是从基本法理上来看,公司法赋予持股比例3%以上股东的提案权是法定权利,上市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去加以限制是无效的。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上海证券报(2020-11-13):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