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电子报]:新潮能源内乱升级 9名股东自行开会罢免董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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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内乱升级,9名股东自行召开会议罢免董监高。证券时报电子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新潮能源股东内乱升级,9名股东自行召开会议罢免董监高。报道引用《证券法》相关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不愿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由监事会召集主持,监事会不召集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同时需履行合理的信息披露义务。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按《证券法》相关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同时,相关股东还要履行合理的信息披露义务等。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时报电子报(2021-07-14):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