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未及时归还1000万暂时补流闲置募集资金 斯迪克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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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迪克因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逾期超三个月才归还,收深交所监管函。证券日报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斯迪克此前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归还9000万元后,剩余1000万元逾期超三个月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深交所要求公司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市公司未能如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应及时披露原因并经过内部审议程序予以延期,未及时公告的,已涉嫌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同时,未及时公告、未及时完成内部审议程序,也说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网(2023-03-28):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