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沙钢系百亿元并购或被“截胡” 南钢集团宣布对南京钢联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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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钢集团宣布行使优先购买权,沙钢系百亿元收购南京钢联60%股权一事或遭“截胡”。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沙钢集团拟以135.8亿元收购南京钢联60%股权,此前已支付80亿元诚意金。4月2日持有南京钢联40%股权的南钢集团向复星高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行使优先购买权通知,整体转让对价合计138.79亿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出让方可以与公司外部的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不过,协议虽已签署,具体能否履行还得看标的公司其他内部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选择行使优先购买权,那么出让方与前述外部受让方签署的协议就无法继续履行。在这个并购案里,沙钢集团拟购买南京钢联股权的计划基本可以确定无法推进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3-04-03):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