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触及“非标”退市指标 *ST光一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索赔吧 - 王智斌律师团队

索赔吧

股民维权一站式入口,股票索赔条件实时更新,成功案例分享,执业律师把关。

点击此处联系我们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股东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后

点击左下角圆圈按钮切换至对话窗口

*ST光一因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证券日报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5月4日晚*ST光一收到深交所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告连续被审计机构中兴华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拟向交易所申请听证。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审计机构的非标意见并非不可反驳,如果上市公司有足够证据可以证明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的理由不成立,那么该上市公司仍有避免退市的机会。从上市公司陈述等情况来看,如果签字会计师并非此前开展实质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能否成立,确实有可能导致市场的质疑。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网(2023-05-06):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