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董事会改选“秘而不宣” 光一退涉嫌信披违规收到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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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就《董事会改选“秘而不宣” 光一退涉嫌信披违规收到监管函》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控股股东出具《表决权委托协议》,通常意味着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之内以公告方式对外披露该事项。但目前尚不清楚光一退知悉相关事项的具体时间。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3-06-29):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