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新大洲A等公司因业绩预告“失准”收监管函 专家提示应警惕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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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因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报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及时修正,收到深交所监管函。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新大洲A于1月31日预告2022年净利润800万元至1200万元,4月27日修正为亏损3200万元至4500万元,年报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768万元。7月份以来,新宏泽、神开股份等多家公司也因业绩预告问题收到监管函。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信息披露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通常会给出一个业绩区间,在这个区间内出现业绩波动属于正常现象。但是,如果业绩出现了“盈亏互转”的现象,则要格外注意,这有可能会造成违规,引发一系列风险。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3-07-07):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