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减持越“红线”未及时停止交易 亚振家居控股股东被通报批评

索赔吧 - 王智斌律师团队

索赔吧

股民维权一站式入口,股票索赔条件实时更新,成功案例分享,执业律师把关。

点击此处联系我们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股东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后

点击左下角圆圈按钮切换至对话窗口

亚振家居控股股东亚振投资因减持超过5%红线未及时停止交易、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被上交所通报批评。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22年2月7日至2023年3月15日,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18.99万股,累计变动股份占总股本的5.78%,达到应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标准却未及时停止并披露,直至2023年5月19日才披露。7月10日上交所对其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视同是控股股东减持,控股股东应当及时对外公布其减持计划,并在减持临界点暂停减持,及时履行信披义务。从公开信息来看,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虽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致行动意向,但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它们之间应该履行相同的信披义务。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3-07-11):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