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回购承诺期满“一股未买” 招商南油及时任董秘被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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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南油因回购期满一股未买,公司及时任董秘申晖被上交所监管警示。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招商南油2022年4月披露回购方案,拟以不超过2.43元/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回购期满后公司未实施任何回购,公司称系股价持续上涨长期高于回购价格上限所致。上交所认定公司未按披露方案实施回购,对公司及时任董秘予以监管警示。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上市公司制定的回购计划受资金、股价、窗口期等多种因素影响,确实会存在各种无法履行的情形。一般如果不存在恶意违约、不履行回购义务的情形,是不会上升到行政处罚的层面。监管部门之所以给予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监管警示,更多还是考虑到公司没有按照回购计划履行回购义务。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记者。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3-08-04):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