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连续六年“花式”财务造假 金通灵公司及多名高管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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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因2017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时任高管拟被江苏证监局警告并合计罚款570万元。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11月20日晚间,金通灵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拟对公司及时任高管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合计处以570万元罚款。经查,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2023年6月27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上市公司过往年度财务报告出现虚假记载情形,后续需要根据最终认定的调查结果对过往年度财报进行会计差错的更正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完成后,要注意过往年度某个时间点是否已经触及了退市的标准,是否存在退市风险。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3-11-21):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