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法院判决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无效 新潮能源“双头董事会”局面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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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中院终审判决撤销新潮能源2021年7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双头董事会”局面终结。证券日报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21年7月8日,宁夏顺亿、金志昌盛等9名股东在召集程序存在瑕疵的情况下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罢免时任管理层、选举“新管理层”的16项提案。公司股东中金通合、董瑞先后起诉要求撤销该决议,北京三中院终审判决予以撤销。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表决是股东、管理层实现公司治理的重要方式,也是公司自主解决内部分歧的最终方式。当表决程序或表决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时,权益受损一方可以寻求司法救济,法院则通过司法裁判的方式,实现对公司内部治理的有限介入。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网(2024-01-03):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