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多家公司业绩预告发布后收到关注函 更多经营和财务细节被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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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东杰智能、*ST越博、*ST美谷等多家公司在发布业绩预告后收到关注函,被追问经营和财务细节。证券日报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月1日,*ST天山收到关注函,被要求核实并补充说明业务板块经营模式、前五大供应商和客户情况、净利润同比变动合理性等细节。除*ST天山外,东杰智能、*ST越博、*ST美谷等公司也先后发布了收到关注函的公告。收到关注函的公司分为未按规定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预告披露后被追问细节两大类型。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虽然业绩预告并不属于年审会计的审计范围,但是,投资者参考业绩预告进行投资的特征,也决定了这一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业绩预告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及时、完整、符合规定地披露业绩预告,是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网(2024-02-01):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