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ST新海已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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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海因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收入利润、年报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并已停牌。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月5日晚间,*ST新海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导致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公司同日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2月6日开市起停牌。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比面值类退市、财务类退市,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退市更具有‘强制’性,在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没有改变的情况下,上市公司退市近乎‘板上钉钉。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4-02-07):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