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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中科创达和威孚高科收警示函 均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发布时间:2024-03-28 12:00: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证券日报网就《中科创达和威孚高科收警示函 均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从上市公司过往的公告内容来看,对于财务数据出现差错,常用的理由是“工作人员疏忽”,在每次财报披露结束后,也会有一部分公司忙着给财报打各种各样的“补丁。但是,上市公司财报披露的严肃性要重视,不能轻视财报披露的质量。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网(2024-03-28):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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