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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ST长康陷巨额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泥潭 三名独立董事联合“亮剑”发督促函

发布时间:2024-05-18 12:00: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证券日报就《ST长康陷巨额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泥潭 三名独立董事联合“亮剑”发督促函》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王智斌律师指出,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审议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时对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发生时,如果发生的金额达到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需要在交易发生后两个交易日之内对外披露。如果未按规定履行信披义务,将构成虚假陈述。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4-05-18):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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