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2023年年报至今缺席 *ST三盛被交易所下发终止上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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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盛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收到交易所下发的终止上市决定。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ST三盛2022年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2023年年报缺席至今。因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辞任公司2023年度年审机构,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时间内披露2023年年报,5月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王智斌律师观点

*ST三盛以往信息披露违规较多,从现有法律体系来看,投资者可以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追究该公司及相关高管、中介机构的民事赔偿责任。考虑到此时该公司未必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如何选择被告将成为诉讼方案中的重点。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4-06-20):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