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上市公司积极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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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共有316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计划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限额从800万元到2亿元不等。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同花顺数据统计显示,今年1月1日至8月13日共有316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计划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限额从800万元到2亿元不等,其中145家为首次投保,大多数保险期限为12个月。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市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主要用于风险防范。当董监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过失、疏忽导致公司或第三方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董监高进行赔偿,从而转移其个人可能面临的赔偿压力。不过,该种保险通常不承保董监高的故意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保险公司在设计董责险条款时,会通过免责条款的形式将故意行为引发的损失排除在董责险的保障范围之外。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4-08-14):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