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中央商场及相关责任人被监管“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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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场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及会计处理违规被江苏证监局警示,上交所同步监管警示。证券日报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中央商场在子公司徐百大与徐州旭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未及时披露诉讼进展,且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导致2025年半年报信披不准确。该案涉案金额约879.77万元,2025年6月30日一审判决。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监管规则及实践案例来看,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手段,重点在于警示上市公司管理层。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而言,诚信档案中的负面记录会直接影响其后续在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监高的任职资格,监管机构在审核任职申请时会重点核查。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网(2025-11-22):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