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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金鸿顺控股股东5笔股份质押触及违约

发布时间:2026-02-25 12:00: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证券日报网就《金鸿顺控股股东5笔股份质押触及违约》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王智斌律师指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主动向上市公司告知股份质押违约事项,直接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设定的信息告知义务。股份质押违约关系到公司股权结构稳定和控制权安全,属于法定应当及时通报的重大信息,控股股东有责任在知晓后立即书面告知上市公司。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这种不主动告知的行为,会直接造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滞后,破坏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公平性。普通投资者无法及时获知股权质押违约可能带来的股份处置、控制权变动等关键风险,投资判断缺乏真实准确的信息支撑,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网(2026-02-25):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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