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健康案:处罚决定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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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健康:处罚决定书落地

一、违规主体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00240,证券简称:R 长康)、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包括原董事长郁霞秋、董事长黄忠和、原总裁陆一峰、董事及副总裁李一青、副总裁及财务总监张义。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为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三、违规时间线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长江健康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披露;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重大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2026 年 3 月 20 日,长江健康及相关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4 号),文书当日生效。

四、核心违规事实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长江健康资金经多种方式流入控股股东体系,形成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未归还余额超 35 亿元,相关事项未及时披露且 2021-2023 年多期定期报告未披露该内容,同时多期报告少计负债超 7 亿元;2023 年 1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他人 5 亿元银票提供担保,该担保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10.75%,公司未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亦未及时披露该重大担保事项,控股股东组织、指使实施上述资金占用及重大担保行为。

五、监管处罚结果

江苏证监局对长江健康警告并罚款 1050 万元,对控股股东润发集团警告并罚款 1500 万元;对郁霞秋、黄忠和各警告并罚款 1200 万元,二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张义警告并罚款 250 万元,其被采取 3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陆一峰、李一青分别警告并罚款 80 万元、50 万元。

六、违规核心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失效,未按规定及时、准确披露重大事项,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控股股东利用关联关系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组织、指使上市公司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董监高未勤勉尽责,董事长、副董事长主导违法事项,财务总监未保障公司财务独立性,其他高管未有效履行监督及管理职责,导致公司规范运作底线失守。

本文章由豆包根据公开信息整理,如有错漏由豆包承担责任。投资者应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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