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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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规主体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20,证券简称:文一科技);时任公司董事长杨林;时任公司财务总监胡凯;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中发(铜陵)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宁。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资产减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规定。

三、违规时间线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32023008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 7 号);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公告。

四、核心违规事实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发(铜陵)科技有限公司未开展实体生产经营,2023 年 5 月公司启动该子公司股权出售事宜并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7 月获知评估结果显示该子公司资产存在减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 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应计提相应资产减值,但公司未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 106,324,838.74 元,导致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多计资产、利润 106,324,838.74 元,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五、监管处罚结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处罚:

对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杨林给予警告,并处以 70 万元罚款;

对时任财务总监胡凯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总经理丁宁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六、违规核心问题

公司未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获知资产减值评估结果后,未及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财务核算缺乏严谨性;

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失真,损害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董事长、财务总监等核心管理人员对资产减值事项决策不当,未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履行把关义务。

本文章由豆包根据公开信息整理,如有错漏由豆包承担责任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一科技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补充公告
  • 立案调查文一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文一科技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监管函天健函〔2023〕5-31号-监管函会计师意见
  • 审计意见文一科技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警示函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