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董事长私用公章惹是非杭州高新信息披露违规被罚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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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时任董事长高长虹私自借出公章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公司收《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高长虹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付款间接划转资金,并私自借出公章签借款合同、将承兑汇票用于还款担保。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也未在定期报告如实披露。证监会对公司罚60万元、高长虹罚90万元并拟5年市场禁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违规担保使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投资者可依据《证券法》85条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赔偿部分损失,并指公司内控存在问题。其认为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1月7日买入且当日持股的投资者可索赔,但诉讼时效或于11月6日届满,需关注时效。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19-03-22):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