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退市后再被纪律处分 回复问询函“拖延症”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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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市的罗顿发展因业绩预告不准、未及时回复监管问询函等被交易所纪律处分,独董申诉称延期回复非个案。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罗顿发展2021年业绩预告营收约1.52亿元,后更正为0.73亿元,多名时任董事对年报投弃权票称无法保真。交易所认定其业绩预告不准、未依规回复问询函,对公司及时任责任人通报批评。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交易所对未及时回复问询函可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已是顶格。若问询涉及影响股价重大事件,拖延回复涉嫌虚假陈述中的“不正当披露”,因不了解实情买入且信披后股价下跌的投资者有权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2-04-15):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罗顿发展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风险警示罗顿发展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罗顿发展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共 3 次)
  • 风险警示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