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维权索赔新规落地146天“独董不独”现象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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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施行146天,A股独立董事履职趋于积极、“独董不独”现象好转,新规明确独董免责五类情形。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22年1月22日维权索赔新规施行,明确独董免责五类情形。康美药业案5位独董判承担连带赔偿致132位独董离职;新规后敢于说“不”的独董增多,2021年年报11家独董表示无法保证年报真实。*ST光一3位独董因未勤勉尽责被罚。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今年1月份开始实施的最高法维权索赔新规为独立董事规定了免责条款,独立董事在行使权力时如果持保留意见或提出异议、且没有投赞同票,这种情况下独立董事可以免责。其举例称,比如独立董事对不属于自身专业范畴的问题审慎参考了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若其他专业人士意见是错的,独董并不因此担责);独立董事对不能判断的问题发表不同意见并且未投赞成票时,以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提出异议或向监管部门、交易所报告时,均可依法免责。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2-01-22):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康美药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会计差错更正康美药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风险警示康美药业关于撤销相关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康美药业关于申请撤销相关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康美药业2021年度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的专项说明
  • 会计差错更正康美药业关于延期披露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专项报告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