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3家公司发布年报预报 136家净利润翻番 8家业绩“变脸”

索赔吧 - 王智斌律师团队

索赔吧

股民维权一站式入口,股票索赔条件实时更新,成功案例分享,执业律师把关。

点击此处联系我们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股东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后

点击左下角圆圈按钮切换至对话窗口

截至1月5日两市693家公司披露2020年业绩预报,136家预计净利润翻番,但15家公司修订预报、其中8家业绩“变脸”。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同花顺数据显示693家披露预报,136家预计净利润同比超100%增长,25家预计超10亿元(贵州茅台居首)。15家公司发布两次以上业绩预报“打补丁”,8家修订后业绩“变脸”。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业绩预测允许出现变化,但是变化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如果出现预测业绩的大幅“变脸”,意味着上市公司在发布预测公告时过于随意,预测公告中对于业绩预增原因的陈述也极有可能存在不实之处,这需要监管层查明并认定。其指出,在新《证券法》、退市新规下,若因业绩“变脸”被认定为构成虚假陈述,法律后果比此前严重得多:证监会最高可罚1000万元,极可能引发大规模代表人诉讼,且按退市新规极可能触发财务类或重大违法类退市程序。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重大事项贵州茅台重大事项公告
  • 重大事项贵州茅台重大事项公告
  • 资金占用/担保贵州茅台: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重大事项贵州茅台重大事项公告
  • 资金占用/担保贵州茅台: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资金占用/担保贵州茅台: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