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证监会处罚公告竟然“漏人” 事发近两月*ST斯太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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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斯太4月1日发布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后,直至5月24日才发现原披露“漏掉”一名被处罚当事人并更正十项内容,再涉嫌信披违规;公司年报和一季报至今未披露、股票已暂停上市。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ST斯太2020年业绩快报预计扭亏,但因未在法定期限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年报,股票自2020年7月6日暂停上市;3月31日收《行政处罚决定书》,连续四年利润为负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5月6日收深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众多投资者欲通过虚假陈述诉讼维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ST斯太对证监会行政处罚对象进行选择性披露,无论是过失行为,还是有意为之,均再次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公司退市不等于公司破产,退市并不会对投资者维权诉讼产生直接影响;结合*ST斯太当前的经营情况,退市意味着公司经营状况堪忧,退市本身会加剧公司再融资的难度,退市后公司的偿付能力也会受到重大影响,从这个角度而言,公司一旦退市,将会对投资者维权诉讼产生间接影响。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0-07-06):原文链接